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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2015级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7-02-24 浏览次数:1824

一、培养目标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团结合作,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敬业精神和致公情操。

2.掌握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系统掌握审计与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内外审计与会计理论与实务前沿;具有运用现代审计、会计、财务理论和分析工具开展理论研究的能力,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能以及应对多变工作环境的学习能力和战略意识,具有在本专业相关领域开展研究或实践的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学科外文文献,具有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和跨文化工作能力,能胜任审计、会计与财务理论研究与教学、国家审计机关、其他政府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各类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审计、会计与财务管理等岗位工作

二、专业及研究方向

   会计学(学科专业代码:120201

研究方向:

1会计理论与方法

2财务理论与方法

3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学习年制

基本学习年制为3年。

四、培养方式

1.研究生入学后先了解每位导师的研究方向,第一学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2.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一经确定即与每位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须报所在二级学院和学校科研与研究生备案。

3.研究生培养应是在导师和任课教师指导下的研究性学习。在培养过程中,重点培养研究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提出新观点、新思路以开展学术讨论。研究生的独立见解和创新成果应作为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4.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要贯穿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要注重培养研究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的科学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5.研究生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五、培养基本环节与学分要求

1.公共课(7学分)

1)政治理论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学分      第1学期

2外国语

 综合英语                         3学分      第12学期

 英语听说                         2学分      第12学期

2.核心课(17学分)

1)中级微观经济学                         3学分      第1学期

2)中级计量经济学                         3学分      第1学期

3)管理研究方法                           3学分      第1学期

4)会计与审计研究方法                     3学分      第1学期

5)审计与会计理论研究                     3学分      第1学期

6)内部控制研究                           2学分      第2学期

3.选修课(至少修满12学分)

详见学术学位研究生选修课一览表。

4.先修课(不计学分)

跨专业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时须通过以下先修课程的考试:

    会计学需通过:

(1)中级财务会计:推荐教材《中级财务会计》,路国平、黄中生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2)财务管理:推荐教材《公司理财:精要版》(原书第9版),[]罗斯著,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

(3)管理会计:推荐教材《成本与管理会计》(13),亨格瑞等著,王立彦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若先修课课程考试不合格,需补修相应的本科课程。

5.文献阅读(不计学分)

具体推荐阅读的书目及期刊详见附件3

6社会实践1学分

未曾参加工作或参加工作不满2年的研究生应参加3个月左右的社会实践;已参加工作满2年的研究生可以不参加社会实践,但须以修其他课程所获学分替代。

7.学术讲座(1学分)

学术学位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至少参加20次学术讲座,并提交相应学术报告,经导师审核后由研究生交所在二级学院登记。

8硕士学位论文6学分

毕业申请学位的必要条件

毕业应修总学分44学分。

六、课程考核与中期考核

1.课程考核。研究生课程考核应注重考查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可以以笔试、课程论文、研究报告、面试、项目方案设计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其中,课程论文的成绩至少占课程考核成绩的50%以上。

2.社会实践考核。研究生社会实践须有明确的内容要求、合理的时间安排和严格的考核方法。研究生在完成社会实践后,应填写社会实践总结报告由实践单位给予评价并加盖公章。可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分多个单位进行实践的,每个单位都需出具实习鉴定。

3.中期考核。硕士生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均达到培养计划的要求,拟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之前,所在学院组织学科点负责人和导师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等情况,同时对研究生参加科研、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考核小组应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作出评价。

经中期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学位论文撰写阶段。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对完成学业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申请

学位论文是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研究生能否获得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研究生一般需用一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

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有关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中外文献资料后,确定具有一定前沿性的研究课题,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研究方案,撰写开题报告。

由各学科组织导师和有关专家召开研究生开题报告论证会,审议研究生的开题报告。研究生应就课题的研究范围、研究意义、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思路、技术路径、研究方法、可能的创新和困难以及研究进度等方面做出说明,导师组对其开题报告进行可行性论证。研究生开题报告通过者,在导师的指导下,拟订学位论文完成计划并撰写论文;研究生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应重新选题或设计研究方案,并择期重新召开开题报告论证会。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学位论文要对论题有较系统、全面的把握,在某些方面有所创新;一般在3万字以上。

除学位论文外,研究生申请学位时还应达到以下学术水平中的一项:

1.申请人以南京审计学院为署名单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国内刊物须有CN刊号)、正式出版的学术辑刊、国内外学术会议(应有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至少发表1篇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原则上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如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应是指导教师);

2.申请人以南京审计学院为署名单位,获得与本学科相关的国家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

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按《南京审计学院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